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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指关于恢复发放《广州市区入户卡》的通知

2014-5-9 02:20| 发布者: 管理员| 评论: 0

摘要: 自2014年5月4日起,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正常恢复发放《广州市区入户卡》

关于恢复发放《广州市区入户卡》的通知 

        自2014年5月4日起,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正常恢复发放《广州市区入户卡》,若有疑问,请致电85598396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54

 

 

 

广州市区入户卡办理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资料必须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系统上申报并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

二、办理流程

1)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携带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毕业证》、《学位证》、《广州市 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入户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到本中心“入户办理”窗口办理;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系统查询该毕业生是否办理网上申报手续,接收单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专业等资料是否正确。若出现不符情况,要求主管部门与信息中心联系,办理更改手续后,才受理;

3)校对后,发放《广州市内入户卡》,在《报到证》备注栏上盖章,并在《业务登记本》上登记

注意事项:

1、因没有缴清学校学费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要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学校盖章)及学校出具情况说明等相关证明,并附上校方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系统查询该毕业生是否办理网上申报手续,接收单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专业等资料是否正确。若出现不符情况,要求主管部门与信息中心联系,办理更改手续后,才受理。

3、已婚人员带齐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学历学位原件、计生证明。

4、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申报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三、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

四、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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