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7月2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十八周岁以上;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及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7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报名时间截至7月26日下午17: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附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附件2);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可登陆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发至电子邮箱(fzczgqz@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应聘岗位编码”; (2)联系人:肖小姐;电话:0755-88212744。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7月2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我局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资料清单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派遣期限为一年,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派遣期满后是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光明区专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本单位可为工作人员办理用餐(含早中晚)服务卡;统一安排年度体检;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配套宿舍;单位将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