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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接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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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31 12:18: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方人才市场党员之家管理简介
党员接收

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对于党组关系已经不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必须按照“顺序”转接的原则。
请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需回原单位重新开具介绍信。
不接收预备期已满尚未转正的党员,请在原所在党委转正之后将组织关系转入。

2017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指引
  依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文件精神:流动党员关系转移的优先选择次序应为:工作单位,街道,户口所在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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