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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毕业生的温馨提示

2011-4-6 23:56| 发布者: 人事顾问-杨| 评论: 0

摘要: 一、如何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是指求职择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录用或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为了确定录用或就业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 ...

四、暂缓就业与人事代理之问答
问: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是否需要交费?
答: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不需要交费。但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需要所在单位出具考研、报考公务员等相关证明时,须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缴纳代理费。如果在暂缓就业期间要开计划生育证明或港澳通行证等,又无用人单位接收,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后回生源地相关部门办理。

问: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应该怎么办?
答:1、凭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包括人事局的意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凭报到证回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团员到学校团委、党员到党委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
3、带齐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报到上班。

问:申请暂缓就业的利与弊?
答:
利: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考本科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弊: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3、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问: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一种人事管理制度,由于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权,不能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由人才中介代为管理,这种管理制度就叫人事代理。

问:那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制度?
答:1、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部分国有单位以临时聘用的形式录用的毕业生;
3、一心要留在广州工作。
4、准备出国自费留学,不想把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问:广州市有那些可以办理人才代理的中介机构?
答:有广东省人才中心、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只是收费价格不一样,一般价格应不超过500元/年。

问:通过人事代理申请的入户指标是否是广州市常住户口?
答:是广州市常住户口,即使三年之后,将档案转离人才中心或跳槽,对户口不会有任何影响。户口可以选择迁到亲戚或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下面。

问:办理人事代理的利与弊?
答:
利:1、可以解决广州市户口;
2、可以计算工龄,评职称;
3、办理护照、边防证等证件与其它证明。
4、可以办理社会保险。
弊:办理了人事代理,就算做已就业,一年以后更换就业单位,只能以调动的形式办理,不能以应届生的身份就业。

问:如果没有找到接收单位,能否办理人事代理?
答:可以办理,可由人才中心先出具用人报告申请入户指标,毕业后将户口迁入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或搭户到亲戚家,再继续去找工作。

问: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答: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如有接收单位还需要提供法人代码复印件。

五、档案与户口
一、档案
1、档案原则上不能由毕业生自带,但经就业单位(此类单位必须拥有人事权,多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升学深造学校开出同意学生本人自带的委托证明,经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批准后,允许本人自带档案。
2、毕业生档案寄送:(1)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代管。(2)广州生源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七楼,广州生源的毕业生报到地。)佛山生源(包括佛山五个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的毕业生档案于每年的6~7月直接送到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非上述情况的毕业生档案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南海机要局直接寄送毕业生回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要求学校将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其指定地方的除外)。
3、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半年内查询自己的档案,并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好相关的档案托管手续,如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确认未收到,应及时告知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并请求查询,如未按时间查询,一年后学校将无法提供相关服务(一般查询全过程需二周)。因为根据邮政局寄送机要材料相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寄送的机要清单最多在邮政局保管一年,一年后机要清单统一销毁,届时将无法给这部分毕业生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所以毕业生必须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
4、对于已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如果是正式党员,党员材料应装入人事档案,一起送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预备党员的材料不跟人事档案一起送出,其材料暂时由学校组织人事办代为管理。

二、户口
1、入户地址务必详细到门牌号码,而不仅是单位名称,没有详细地址不予受理。
2、户口迁回原户籍的,不论户口性质如何(城镇、农民)均不需提交任何证明,只须填写原户口地址即可。届时由毕业生本人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到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后自行办理迁户工作。
3、毕业生能提供户口迁入指标书面证明的(即人事局接收函或公安局准入证明),则可迁往落户地址,书面证明统一上交毕业班辅导员鉴证保存;如不能提供迁入指标书面证明的,原则上迁回原户籍地。
4、考取了专升本的同学,户口迁移地址处填写录取学校的地址。
5、已经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迁移地址处填写暂缓就业。
6、如因毕业生本人未准确将迁移地址填报给就业办而造成错误的,则由毕业生本人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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