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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离职人员户口接收条件和材料

2017-3-29 17:13| 发布者: 管理员| 评论: 0

摘要: 1、必须为广州市集体户口人员 2、在广州市没有住房且没有亲属可以投靠落户 3、没有违法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
离职人员户口接收条件:
1、必须为广州市集体户口人员
2、在广州市没有住房且没有亲属可以投靠落户
3、没有违法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

个人提供材料:
1、离职证明复印件
2、原单位同意迁出证明
3、原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原户口本个人页原件
5、无房产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接收单位提供:
1、在职证明和无集体户证明
2、企业家证明
3、户籍信息登记表
4、告知书
5、原户籍计生证明
6、户籍合同

无新的接收单位请咨询在线客服。

市内离职户口迁移需先将档案转入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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