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保障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后的基本生活,为了鼓励应届毕业生增加就业信心,社保局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贴。但是需提供必要的资料及按照规定走相关流程。 一、部门名称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事项名称 申领临时生活补贴 三、服务对象 毕业当年度就业困难的广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四、办理依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9号) 五、办理条件 1、登记未就业(失业)满6个月的毕业当年度高校毕业生; 2、登记未就业(失业)并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当年度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六、办理程序 1、登录https://www.hrssgz.gov.cn/gzbys/下载并填写《广州市高校申领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 2、将所需资料交高指中心初审; 3、由相关处室复核,复核通过后由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划拨款项到个人账户 七、情况说明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非首次申请只需提供《广州市高校毕业生申领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承诺书一份; 3、申请人每月10日前提交材料申领上月临时生活补贴。 八、所需材料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申领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明、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业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承诺书。特困毕业生还需提供《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最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