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事代理客户: 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让您了解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和特点,以便能够顺利晋升高一级职称,敬请浏览以下相关说明: 根据要求,自2008年起,全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送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委托评审、破格申报)及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全面采用网上申报。请申报人以及各有关单位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另,在您申报职称前,请再次确定您的继续教育学时是否已修完且已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审核通过。
第一步 个人
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 )”,在首页的左下角,找到“业务直通车”下的“专业技术人员”,点击“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图1)。 
(图1) 选择“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后可进入登录页面(图2)

(图2) 首次申报职称的客户,请先进行注册。 注册成功,返回该页面,在用户类型处选择“个人”后登录。您的“人才数字家园”(图3)  (图3)
请在“我的应用系统”(图4)中选择“职称业务申报”。 
(图4) 进入系统页面(图5),然后在页面左侧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正常申报”。如申报者所申报的专业在广州市开设有评委会的,请选择“送市评委会”;如所申报的专业在广州市未开设有评委会的,请选择“送省评委会”。 
(图5) 在填写资料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个人申报业务说明”中的相关说明或指引,尤其是红色字体部分。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情况一览表”中有列明广东省、广州市所有评审委员会名称以及可申报的专业,申报者申报前可仔细查询。 凡通过南方人才市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者,请选择“正常申报”:如申报者在我市场申请初级资格评审,请选择“初级资格”下的“区县单位”;如申报者在我市场申请高、中级资格,请选择“高、中级资格”,凡市开设了评委及专业,请选择“送市评委会”;若市未开设评委会及专业但省有开设的,请选择“送省评委会”。 选择好正确的省、市评委会后,请在“请选择业务”下选择当年度资格评审,进入“选择申报资格系列”页面(图)
 (图6) 该部份资料,申报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情况一览表”中选择相应资格后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图7)  以上详细注意事项另附。
第二步 单位
单位注册(权限申请) 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网址: http://www.gzpi.gov.cn/gzpi07/index.html)”,在首页的左下角,找到“业务直通车”下的“专业技术人员”,点击“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图8)。  (图8) 选择“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后可进入登录页面(图9),已注册的的单位,请在用户类型处选择“法人单位”
 (图9)
未注册过的单位,请用人单位人事负责人先以个人身份证在该网注册为个人用户,再点击上图中“单位用户申请(申请前请先注册为用户)”进行单位注册页面。以个人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图10) 
(图10) 登录成功后,进入“请补充填写其他信息”页面(图11),将下图中相关资料填写完整后,在“从事工作范围”选项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后进入下一步
 (图11)
请在“管理员申请”下点击红色字体的“申请新权限”(图12),在“请选择业务系统”下选择“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图13),在“请选择要申请的用户类型”下选择“法人单位”(图14),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选择栏里选择“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图15)后完成申请工作。然后,请您下载《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用户开户申请单》并加盖公章,提交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服务支持部申请  (图12)  (图13)  (图14)  (图15) 单位用户注册工作完毕。
单位审核 选择“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后可进入登录页面(图16),已注册的的单位,请在用户类型处选择“法人单位”

(图16) 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系统页面(图17),在页面左侧,选择“单位业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图17) 单位根据申报人申报的级别、专业在“高、中级资格”及“初级资格”中选择相应审核选择,在“请选择业务”页面中选择当年评审。 在“法人单位评审”页面中,选择申报人材料,进入审核填写页面,请在“数据操作”下“单位评前公示”、“单位意见”(图18,下图“查看意见”位置)中对申报人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
 (图18)
填写资料的注意事项 1.“单位评前公示情况”中单位负责人行政职务(图19)必须是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职务是指行政职务不是技术职务);

(图19) 2.“人事部门负责人”与“单位负责人”不可以是同一个,请注意分别填写; 以上指引,是以2011年评审工作注意事项为范例。如有任何变动,请以2012年评审文件为准。
附件: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各材料装订说明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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