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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卫生从业人员、疫苗……广东将在这些领域大力提升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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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13:5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立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改扩建需严格管理、加强对疫苗生产、流通和接种的监管、加强医学伦理审查监管……日前,《广东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颁布,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医疗卫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

  亮点1: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监管

  在公立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扩增、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同时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

  亮点2: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

  一方面,要全面实行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医师开展特殊医疗技术或诊疗行为,应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护士执业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其他医技人员从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

  另一方面,加强医学伦理审查监管。不仅加强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而且开展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与应用相关科研人员、医务人员、伦理委员会成员伦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此外,强化医学伦理审查和科研道德建设,加强对开展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临床研究应用进行医学伦理审查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背医学伦理和科研道德的不端行为。

  亮点3: 增加疫苗安全监管

  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下,加快建立完善全省疫苗从生产、流通到接种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每支疫苗从出厂、配送、储存、接种、销毁等全过程的可追溯。加强对疫苗生产、流通和接种的监管,督促疫苗生产企业落实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责任,保障疫苗生产质量。规范疫苗流通秩序,加强疫苗招标采购、储存、配送、接种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疫苗全链条冷链监控。

  亮点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

  医疗养生类广告是监管重点。《方案》指出,严肃查处假冒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推荐医疗机构等非法行为;同时,严厉打击医药、医疗器械、设备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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