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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临时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这4点千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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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5: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是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的,也就是说不与单位直接签订合同,而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再派遣到单位服务,虽说是临时工,可对于某些没有更好选择的群体而言,这个考试简单、竞争压力小的临时工也不失为一个上选,劳务派遣合同在签订时,其实有很多坑,所以各位在签订时一定要注意。

1、合同期限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签订的期限,很多事业单位或者国企会招一些短期临时工,比如一个比较重大的项目,临时需要人手,就会跟派遣公司合作,如果签订的合同是短期的,那么结束之后两份派遣工作之间的等待期是没有工资可以拿的,就需要劳动者自己负责。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合同需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合同,如果不满两年,劳动者是可以提出异议的,这也是一种基本的保障。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同一派遣单位服务10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大大增加了“临时工”的稳定性,但是一定要注意,很多单位会选择在马上满10年时,会以各种理由要求重新签订,如果能争取的情况下,建议争取一下。

2、同工同酬

在《劳动法》中确实有明确提出,国企或者事业单位中的劳务派遣性质的临时工,要与单位中的正式职工保证同工同酬,所谓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划重点:同工同酬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与别人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相同的工作业绩。

所以,各位打算报考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同学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想要真的同工同酬,会很难,毕竟工作是单位来安排的,业绩也是单位来核算的,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确实与单位某个岗位的同事做的工作内容相同,满足这三个条件,那么可以先不动声色的收集证据,等真的有需要时,也不至于完全被单位摆布。

3、五险一金

目前国家规定,不管是临时工,还是私企,都必须要缴纳五险一金,这是一个硬性规定,但是数额上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所以很多单位都会选择给临时工购买最低标准的五险一金,这个目前没有什么办法,毕竟法律上没有关于缴纳金额的明确规定,想要报考临时工,也就只能接受了。

4、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都可以在人力上帮助单位减少支出成本,很多派遣公司会在续签时悄无声息的将劳务派遣形式转为劳务外包形式,虽说这对单位是件好事,但是对劳动者本身可不是什么好事,所以续签时一定要明确清楚自己属于什么性质。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于《合同法》,可以说,劳务外包这种用工方式在保留了劳务派遣的优势基础上,巧妙的规避了很多法律责任,以及《劳动合同法》对用工的诸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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