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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对档案置之不理带来的种种问题

2013-5-3 19:02| 发布者: 管理员| 评论: 0

摘要: 核心提示:调查显示,三分之一的人表示,不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在哪里。种种档案问题值得关注。
中国网消息: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表示,不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在哪里。一名大三的学生说:“在当今这个流动性的社会里,只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就行了,档案的用处已经不大了。”更有市民表示:“档案现在有用吗?它爱到哪儿就到哪儿。”
 
“原来没拿档案当回事儿,结果耽误了自己评职称。”日前,在某单位工作的小韩颇为苦恼地说。他大学毕业三年了,档案一直自己拿着,未往单位交,结果今年单位开始评职称,他因为档案没在单位,手续不全,只得比同时毕业的同学晚评一年。还有比小韩更“不幸”的,当需用档案时,压根就不知道档案在何方。怎么才能找到自己“遗失”的档案呢?
 
据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国家档案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统一由所属高等院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以机要的形式进行转递。转递流程如下,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
 
因此,毕业生查询档案的最简便方法便是从档案转递的源头即毕业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查询,或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查询。
 
切勿让档案变“死档”
 
第一,不要让档案成为“死档”。要知道自己的档案保管在什么地方,其中特别要注意的是,委托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必须保存好档案保管的证明,及时缴纳费用,不要让自己的档案成为“死档”。
 
第二,处分材料入档须经本人认定。根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中“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单位放入档案的材料,特别是对劳动者处理、处分的材料要求经本人签字认定。
 
第三,劳动关系解除及时转移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档案转移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将该员工的档案转移到所在的街道、新的工作单位。因此当结束了前一个工作时,应当关心自己的档案是否及时转移到位,防止在调换工作中档案的丢失。
 
第四,档案材料与事实不符,可要求单位认定并修改。如果发现单位在自己档案里塞进“黑货”侵犯了自己的就业等合法权利时,必须注重搜集足够的证据,并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读者刘小姐来信表示: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工作已经两年了。去年底我们公司要求把档案转来,要上一些基本的社会保险。但是,由于毕业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所以我的户口、档案全部在自己手上。我听说这种情况下,我的档案就成了“死档”,我要想顺利把档案调回公司,现在能有效恢复吗?如果可以,我需要补办哪些手续呢?

类似刘小姐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市人事局工作人员表示,刘小姐的档案现在已经成了所谓的“死档”,她需要激活自己的档案。首先,她需要到所读的大学开具自己曾经就读的证明。如果她的户口当时没有迁离原户籍所在地,应拿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进行身份重新登记。如果户口当时随档案一并迁出,就需要到原来户口所在地查找当时的迁出证明。把所有有效证据拿到后,到原户籍所在地以及当地人事部门进行手续补办程序。该工作人员认为,由于档案问题比较复杂,情况不同,处理方法有别,最好亲自到人事部门进行仔细询问,因为人事部门不会接收断了档的人事档案。
 
该工作人员提醒刚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不管是什么原因,档案千万不能自己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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