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2016-2017年毕业办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统招本科/研究生 (2015年及之前办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已无法办理,档案已经由省高指转回生源地)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或三方协议书原件)交到人才市场申报。 如果劳动合同扫描件和三方协议都无法提供,可以联系客服帮忙想办法处理。 注:暂缓就业书遗失,可找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老师补办遗失证明。 二、广州人社局审批《接收函》 申请人信息上报广州人社局审批,到下发《接收函》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三、领取《接收函》和取消暂缓开报到证 带接收函、暂缓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广州农林下路)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开出《报到证》。 不迁户口的,报到证交给人才市场归档。 要迁户口的,到人才市场领回报到证,去开户口迁移证,请根据以下要求准备入户材料: 四、迁户口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迁入广州市街道办公共集体户需要准备齐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到证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户口在学校的回学校开,户口在家的回当地派出所开); 4、毕业证及复印件; 5、学位证及复印件; 6、工作单位证明等资料;
户口迁入地址:咨询客服获取 档案寄送地址:咨询客服获取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咨询客服获取 邮编:510620 (二)搭亲戚朋友户口或落自有房产的准备以下材料办理: 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需提前确认亲戚家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接收)、房产证、户口本,及户主同意搭户证明。先到南方人才上传学历学位证电子文件,再至精典大厦9楼打印入户指标卡,然后与户主同往市公安局户政中心盖章。最后到户主所在公安分局(部分区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自2016年起每个区已经陆续不能办理朋友亲戚搭户业务,具体的可以咨询分局) 五、其它材料和注意事项 1、党组织关系 依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文件精神:流动党员关系转移的优先选择次序应为: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居住地所在街道办。
2、报到证的要求 报到证的抬头栏或备注栏必须出现工作单位名称,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报到地址栏:统一填写为广东省广州市。且务必确认单位名称正确。 3、户口迁移证(外省市迁入者必看) 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栏必须为门牌号(正确范例——迁往地址:广州市XX路XX号)。不得以单位名称代替(错误范例——迁往地址:南方人才市场)否则无法办理入户。 |